关于免收歙县城区建筑区划红线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5 浏览次数:418

歙县自来水公司、歙县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市监管局印发的《歙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歙建城〔2022〕187号)精神,现就免收歙县城区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施工涉及到建筑区划红线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申请办理城市供水、供气接入工程的(不包括主支干线工程)用户,可免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

二、适用范围

歙县城区

三、费用资金来源

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四、申报与审批

供水供气企业为申报主体,提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申请,填写《歙县城区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费用审批表》。县城管局和县财政局按管理权限,受理申报单位在我县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费用申请,并审批。

五、费用结算

县自来水公司和县安顺燃气公司将费用清单经县城管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据实列入预算,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给县自来水公司和县安顺燃气公司。

附件:《歙县城区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费用审批表》


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歙县财政局 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8日